首页 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征收管理 第六条 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征收管理 第六条 非居民企业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税务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