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