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为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业务许可、业务规则及法律责任等,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2008)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