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