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九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九条 公众公司的治理结构应当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众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