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十九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公司向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并可以自确认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申请。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