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除监事会公告外,公众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