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定向发行 第三十七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定向发行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对发行对象的身份进行确认,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对象符合本办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包含风险揭示条款的认购协议。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