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