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公开转让说明书结尾应列明附件,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附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

评估报告;

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的文件;

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