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应按本准则编制公开转让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转让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