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