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2001年)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十五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核实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协助调查。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