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 第三章 布图设计的登记 第二十一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布图设计的登记 第二十一条 在布图设计登记公告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