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推广使用IC卡的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有明确的业务需求并适合使用IC卡; 具备为IC卡持有人提供服务的使用环境和系统; 健全的业务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 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