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