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