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学研究。

需要采集陆生野生动物样品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