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总规划平面图;

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