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工作由省级以上气象学会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21日公布的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