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年7月)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反应机制,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