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九十二条

第九十二条 煤巷掘进工作面水力疏松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沿工作面间隔一定距离打浅孔,钻孔与工作面推进方向一致,然后利用封孔器封孔,向钻孔内注入高压水。注水参数应根据煤层性质合理选择。如未实测确定,可参考如下参数:钻孔间距4.0m,孔径42~50mm,孔长6.0~10m,封孔2~4m,注水压力13~15MPa,注水时以煤壁已出水或注水压力下降30%后方可停止注水。

水力疏松后的允许推进度,一般不宜超过封孔深度,其孔间距不超过注水有效半径的两倍。

单孔注水时间不低于9min。若提前漏水,则在邻近钻孔2.0m左右处补打注水钻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