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及其相邻海域的环境、资源状况;

污染事故风险分析;

应急设施的配备;

污染事故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