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海洋工程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投资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