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三条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岸边拆船,指废船停靠拆船码头拆解;废船在船坞拆解;废船冲滩(不包括海难事故中的船舶冲滩)拆解。 本条例所称水上拆船,指对完全处于水上的废船进行拆解。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