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管理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