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1年)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十五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1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实际能力水平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对于实名提出的异议,由学校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