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