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1993年) 第六章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1993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三峡工程移民开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