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应妥善保护交易相关信息。

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式交流交易信息,遵循可追溯、可审核、有记录、有访问控制的原则。

按照规定妥善、完整地保存交易、清算的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