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