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第二十四条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银行应建立小企业贷款工作的尽职调查制度及相应的问责与免责制度,对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各项活动进行合规性检查和稽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