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第十四条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银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应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灵活采用担保方式,增加担保物品种,在方便小企业取得贷款的同时,增强对借款人的还款约束,提高贷款偿还的可靠性。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