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尚未取得人民币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在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以后,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开立结售汇人民币专用账户,专门用于结售汇业务的人民币往来,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