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2020年) 一、 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办理说明 (七) 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2020年) (七) 一、 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办理说明 (七) 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本操作指引的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函证程序。在实施银行函证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发出银行询证函并直接从被询证方获取书面回函,并始终对银行询证函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发出询证函并予以跟进。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询证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目的。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