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银行保险机构监事会对本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支持和配合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相关工作,对自身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