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一节 基本职责 第二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一节 基本职责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维护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支持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确保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信息,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