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保护消费者 第三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保护消费者 第三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融合线上线下,积极提供高品质、便民化金融服务。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