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六、

六、 风险偏好传导机制

第十九条规定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是指银行保险机构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容忍度或者风险限额等,并对境内外附属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业务条线等提出相应要求,如对全行(公司)、各附属机构、各分行(分公司)、各业务条线设定操作风险损失率、操作风险事件数量、信息系统服务可用率等指标或者目标值,并进行持续监测、预警和纠偏。其中,信息系统服务可用率=(信息系统计划服务时间—非预期停止服务时间)/计划服务时间×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