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2022年) 第三章 评估程序和分工 第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评估程序和分工 第十三条 银保监会每年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行业公司治理风险特征、监管规则和关注重点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制定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方案,明确当年评估对象、评估要点、评分标准和具体安排。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