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报送与衍生产品交易有关的会计、统计报表及其他报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对外披露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状况、损失状况、利润变化及异常情况。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