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