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2018年) 第二章 数据治理架构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数据治理架构 第十三条 业务部门应当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数据治理,管理业务条线数据源,确保准确记录和及时维护,落实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执行监管数据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数据应用,实现数据价值。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