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2018年) 第一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 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第七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