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安全评估的方法主要有:
询问金融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安全评估事项做出说明;
查阅、复制与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实地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实地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
实地查看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根据需要依法采取的其他安全评估方法。
询问金融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安全评估事项做出说明;
查阅、复制与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实地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实地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
实地查看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根据需要依法采取的其他安全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