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 九、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 九、 九、 其他(10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 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扣0.5分; 2. 未按时签订各级治安保卫责任书的扣1分; 3. 未成立专(兼)职保卫机构的扣0.5分; 4. 未配置专(兼)职保卫人员的扣1分; 5. 未能保证安全防范建设资金投入的扣0.5分; 6. 未建立对安全保卫人员相应的奖惩机制的扣0.5分; 7. 员工不能熟练操作自卫器材的扣0.5分; 8. 营业场所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扣0.5分; 9. 一年内没有组织防抢劫演练的扣0.5分; 10. 对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上级单位日常检查指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 11. 各类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 12. 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不健全的扣0.5分; 13. 员工不了解安全防范制度的扣0.5分; 14. 员工不熟悉应急预案规定的处置方法的扣0.5分; 15. 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内、外盗案件的扣2分; 16. 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抢劫既遂案件的扣 3分; 17. 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诈骗案件的扣2分; 18. 近二年内有员工因操作风险造成伤亡的扣2分。 附2: 7.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