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解散、撤销或者破产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