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1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风险治理架构; 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 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