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七章 审计 第六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审计 第六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审计也可以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并授权有法定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