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六章 外包风险控制 第五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外包风险控制 第五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外包承包方评估机制,充分审查、评估承包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诚信历史、安全资质、技术服务能力和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水平,并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评估工作可委托经国家相应监管部门认定资质,具有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机构完成。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